第140章 佛头遗失?

在大唐,婚书、私约和聘财都属于订婚的范畴,只要其中一个已经完成,男女双方就算是有了合法的婚姻前提。

崔秋华是这样想的,既然女儿喜欢他,看得出来,宋真也很喜欢她,那作为父亲,应该要尊重女儿的决定。

至于家族怎么想,那是他们的事。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女儿能嫁得好。

宋真如今的成就,已经远远超过了五姓七望90%的同龄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他只是一个寒门子弟。

崔秋华在前段时间,偷偷一个人去看了《梁祝》。

回来后,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一夜。

最后,终于做出了这个艰难的决定。

他知道,家族肯定是反对这门亲事的,所以他一个人偷偷的来。

就为了递上一纸婚书,让女儿和宋真的结合,有了一个合法的前提。

哪怕在未来,清河崔氏再如何无理取闹,也无法棒打鸳鸯。

宋真无言的望着手中的《答婚书》,里面每一个字,都是崔秋华这个老父亲一笔一划撰写的。

第二页:“崔梦竹自第七女,年过初笄近弱冠,未阚礼则。闻贤第,宋府大郎宋真,未有伉俪,愿存姻好,愿托高援。谨回媒人崔秋芳,敢不敬从。崔秋华自。”

这份婚书的份量很重,把一位老父亲浓浓的爱,全都塞了进去。

清河崔氏还不知道崔秋华已经偷偷的找过宋真,崔玉在谋划着,给崔梦竹明面上重新找一个合适的郎君。

然而,没有一个家族敢接这个烫手山芋。

首先排除博陵崔氏,大唐规定同姓不能成亲。

《唐律疏议》第182条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

崔玉只能从陇西李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三家寻找。

可是,人家不是傻子,谁敢接啊?

这番骚操作,连清河崔氏内部都看不下去了。

“族老,你这么做,未免也太不道德了吧?”

崔玉回瞪他一眼:“有何不道德的?儿女婚嫁,不都是父母做主吗?”

底下的人心里嘀咕着,你也不是人家的父母啊,你瞎操什么心?

说到底,还是老脸过不去,想要临死前争一口气。

......

第二天下午,宋真照常来到大理寺。

只见一群人神色凝重的在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