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发现提现器的漏洞

“性质就如同之前甜心七七给我两百魔,我给她陆鸟一样。”

“魔晶是牙签拿工资后,需要付出的劳动成果,而牙签的工资是陆薇薇发的,

因此可以说牙签的魔晶,是陆薇薇花钱买的,不是我买的。

这样一来,就不违反条款第三点。”

“我给了陆薇薇信息,陆薇薇把牙签半年的劳动成果转交给我,

也就是说这个魔晶属于劳动成果,是我付出消息,从陆薇薇手里买来的。”

“两者价值相差并不悬殊,至少陆薇薇不亏,没有出于感情的赠予性质。

“因此也不违反第二点条约。”

“如此一来,这个魔晶就相当于,是我自己在游戏中搞物资,然后花金币买的,

毕竟游戏信息,也是物资的一种。”

经过这次试探,程淼大概摸清楚了提现器给他的限制。

说起来很复杂,但是概括起来却很简单,无外乎就是两点。

一、限制程淼不能自己掏联邦币去买魔晶。

二、不得因为情感因素,达成价值不成正比的提现物交易。

这一点简单解释,就是交易中不能有人情成分,必须价值基本相等。

试出了这两点,接下来的操作反而就简单多了。

三个人,陆薇薇是老板,陆家军零食是陆薇薇的员工,程淼是陆薇薇的债主。

当然,陆薇薇的手下不一定只有陆家军零食一人。

交易实质上,只有陆薇薇和程淼两人。

程淼给予陆薇薇游戏中的信息、道具、物资,

陆薇薇把手下员工一段时间创造的收益给程淼。

只需要保证这两者价值大概相同,其中没有掺杂人情,那就不违反第二点,。

只要这一条保证了,其他的都不再是问题。

程淼就能让陆薇薇的员工,去给他刷魔晶。

你说魔晶是我出钱买的?

不不,是陆薇薇掏的联邦币发的工资。

你说我和陆薇薇有感情纠葛?

不,就算有感情纠葛,我和她的交易价值也是等价的。

“哈哈,好家伙,以后只要陆薇薇欠我钱,我就让她把手下人一段时间的劳动收益交给我。”

“欠我五千块钱,就让她派一个五千保底工资的员工,给我刷够五千金币价值的魔晶。”

这时有人可能就会觉得,程淼是在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你给游戏物资,让陆薇薇直接给你相对应价值的魔晶不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