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我就喜欢看书,尤其喜欢在偏静的地方看,比如图书馆的角落或者少有兽至的小公园。当同龄兽都在户外游玩运动的时候,我却把自己藏了起来,乐滋滋地看着被我捧在怀里的书。
我很讨厌自己的生活,没有丝毫色彩,没有丝毫的趣味,一切都太过于平淡,仿佛被抽离灵魂的空壳,日复一日地重复,机械般僵硬地执行固定的程序。个性被磨灭,剩下的都是共性的麻木。
书中的人物以及故事都给我以强烈的真实,角色的形象以及角色与角色之间的关系无不体现灵魂的实感。最为重要的是,故事情节的发展,角色所经历的冒险是那般壮丽,让我不禁心神颤抖,为书中的世界所动容。这就是我向往的,也是我认为生活真正该有的样子。
虽然我看的许多书在封面上写有“幻想类小说”的说明字样,但我却认为,书中讲述的一切才是现实,而我所处的世界不过漂浮于浅层的虚无。
纵然是这样想的,可我却没想过要摆脱这方世界的桎梏。我认为,再贫瘠的土壤也能长出美丽的花朵,再无趣的世界总有值得期待的事。我一直在等待,我一直埋头在书中等待,等待生活的转折,就像写作中常用的概念——“冲突”,当“冲突”发生后,主角的生活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一直期盼着我的“冲突”的到来,能引领我走向下一卷的故事。
假若没有呢?
“痴”,我喜欢这个字,在书中第一次看到这个字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染上知识的病。
或者说病态的知识欲。
这个字蕴含着一种特殊的美感,一种极致的执着。
痴笑,痴愚,痴狂。仿佛什么字与“痴”相配成词都有些不一般的境界,都为“痴”所触动,带上“痴”的情调。
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我发现脑中多了许多东西,许多奇怪的东西。
一开始只是个很小的物件,比如我的铅笔盒,这个铅笔盒外表和我现实中书桌上的笔盒一模一样,但里面却没有装着铅笔和橡皮,而是一口……井。
后来,又有了一张摇椅,像是个摇篮,但这个摇椅却不是用来坐的,上面长满了荆棘,一坐下去必然会受伤,在荆棘环绕间,开了一朵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