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压根就不是给汪先生选择,而是逼着他必须跟着他们出钱一起做善事。
毕竟汪先生的人设是知恩图报,他们问他去不去做善事,汪先生能说不去吗?
汪先生甚至怀疑他看走眼了,眼前这邓兆根本不是他以为的那么蠢,甚至要聪明得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要挟他,必须跟他们一起出钱去做善事。
邓兆如果知道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肯定会说:恭喜你猜对了,我就是坑你,就是想让你掏钱。
没办法了,洗湿了头只能全洗了。为了完成任务,为了不在曲梦面前露馅,花点钱就花点钱吧,就当破财消灾吧。
汪先生装着高兴的样子,笑道:“当然有了,这可是美德。我怎么能不加入呢?”
于是两人就变成了三人行,邓兆可真是一点都不跟汪先生客气,只见他走进一家服装店,结账时,店长上扬的嘴角都放不下了。
无他,店里全部的儿童服装都卖光了,连仓库都清了。
他们又到了第二家、第三家……一直逛了六家服装店。
至于付款吗?本应三人平摊才对的。只是最后是2:1的比例给的。
起因是邓兆说男人和女人逛街,就不该女人掏腰包。曲梦的那份钱他这个堂弟出。
曲梦却说他现在都还没毕业,实习的工资又不高,不肯让他替,反而要替他出钱。
汪先生见二人争执不下来,自作聪明的他脑补了一场,觉得现在该他出场了。
他首先认同了邓兆的说法,男人和女人逛街,就不该女人掏腰包。他自诩曲梦是他的恩人,要替她给。
殊不知,姐弟俩等的就是这一刻。
邓兆立马就答应了,曲梦犹豫了一会儿,说:“那麻烦汪先生你了。”
“不麻烦,做善事,人人有责。”
就这样,他们一天买的东西。货款,汪先生一人就给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一是邓兆给的,之后曲梦又送了一堆东西给她这个堂弟,算是补贴。
逛完了服装店,又去了文具店,同样,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