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祖先出生入死,奋斗不息。为这个民族立下不朽的功勋。
他们家族最近的一次作战,是十二月党人起义。
在这次起义里,他的大哥被判死刑,绞死在首都。他的二哥被判流放,流放地正是人烟稀少、寒冷荒芜的西伯利亚。而他侥幸逃脱,如今改头换面,隐姓埋名继续革命。
普林外留赛(简化为普林)是个时时刻刻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革命的人,信仰之坚定世所罕有。
至于另一个人,他的样子则很是奇特。
他有啰萨人的一头黑色的卷发,眼神是清澈的,毫无保留的。但是如果你是他的敌人,那他的棕色眼睛未尝不可发出死亡凝视,像老鹰锁定兔子一样击碎你的灵魂。他的胡子很乱,但是都有剃,只不过功夫不行,还有一片毛茸茸的残留。
他的衣服是黑色的,里面是灰格子衬衫,毫无疑问对于底层民众来说算是一件奢侈品。
他的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了,他的伙伴们都只称呼他为“猎犬”,因为他的“嗅觉”很灵敏,很多事情都是由他谋划,进而实施的。同时,他坚定的像疯狗一样的“咬合力”,让敌人一但被咬住就不得安生。
猎犬说道:“我们不建议去,但可以发展成员。”
“肯定还有人也不满。”
“发展成员为主,积累才是王道。”
普林挺听后,表示支持。
“是呀!发展!”
“只有更多的人加入了我们,革命的火才能越烧越旺。”
“以前的起义失败的原因就是人太少了,不管是卡尔斯城起义还是十二月党人起义,本质上都还只是少数贵族革命家的运动,很容易就被皇帝镇压。只有更多的力量加入,更多的盟友支持,争取更多民众,我们才有和庞大的封建机器作战胜利的可能。”
普林已经走出了拜伦式的英雄主义,虽然他依旧被启蒙思想中的狂热和激进裹挟着,但是他的思想已经逐渐成熟,开始认识到何为真正的力量。
与普林截然相反的是,“猎狗”并不认为所谓的群众有力量,他更多是把他们当做愚昧的工具人,只是一种政治资源罢了。
小主,
不过拉一些人来当炮灰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