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中路之敌当先弱后强,东路之敌则该先强后弱也。”
言罢,赵括抬起了头,看向正埋头深思的李牧,待其也抬头,这才说道:“所谓水无常势,兵亦无常法也,中路与东路之兵所差者不过万人,可只因我军进攻之顺序,其进攻之法亦需改变也。汝其知之也。”
“末将谨受教也。”李牧当即双手抱拳道。
见李牧虚心接受,赵括这才看向诸人,缓缓地继续说道:“此战之关键有三也,一曰狠、二曰速、三曰藏。
所谓狠者,既对自己要狠,自此城而出,需日夜兼程,不惜一切代价,以最快在速度穿插至胡人大军侧后;也要对胡人狠,为防消息泄露,胡人之部落也,能屠之应尽屠之,不可有丝毫妇人之仁也。
所谓速者,行动需速,战斗需速,重新开拔还需速,尤其是在战胜敌军部落之后,势必有诸多之战利品,如牛羊之物也。切不可为之而眼迷,填饱肚子稍事休息后便需继续前进,所谓兵贵神速者,是也。
所谓藏者,其一重骑兵非至胡人主力大营之战不可轻出也,出则必屠之所见之人;其二,马镫之用,亦需藏也,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令三千轻骑轻易出战,以免来年胡人之军观而效仿之。
如此,尔等可曾明了?”
“末将领命!”在场主人齐齐地答道。
可以说,赵括已经把自己的战略思路掰开了揉碎了给几人给喂下了。见众人终于明白自己的想法,赵括随即开始再度布置任务起来。
“李牧。”赵括继续说道:“命汝率骑军两万五千(两万代地之军,五千上党之军)出任中军主力,汝可有信心?”
“这?”李牧有些迟疑。
“放心,率三千骑兵为汝之后军。”赵括笑着补充道。
“末将领命。”李牧当即激动地答应道。
也怪不得李牧要激动,听着赵括与李牧一问一答,其余三人这才明白什么叫做宠幸之至啊!这不仅是让李牧做主将了,还要扶上马送一程!这哪里是统领后军而去,分明是去给李牧兜底去的。
便是师与父也不过如此了吧,若非二人年纪相近,几人或许该有些不该有的龌龊的想法了。
当然赵括却不会理会这些,他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自己谋局或许还可以,真正地对阵捉对厮杀,临阵变幻,恐怕还有所不及,倒不如直接让李牧来。
而更重要的是,赵括迟早要摆脱上将军这个位置,用一次的扶助,换取李牧的臣服,再合适不过了。军队终究还是要交到李牧的手中,李牧及早地提升,尽早的臣服,对于赵括而言,相当重要。
如此一来,进攻的序列便已经安排妥当,接下来就是防守一端了。
虽然此战以进攻为先,可若是因此而导致城池被破,那便是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