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懂得奉献善意,也要懂得接受

还没瞧见兔子,苗青松就果断提前预判地扑过去。

果然在他抵达后没几秒,一只通体灰黄的漂亮野兔就从里头蹦跶了出来。

“嘿!”

“啪。”

一个将兔子往坡下撵,撵的兔子才蹦跶了一下,旋即就乱撞着往坡下滑摔。

早已等候多时的林默随手用筐子一扣,一只漂亮的金毛野兔就到手了。

太阳底下,金毛兔的毛色那个油亮金黄,还带有渐变感,越往两侧这金黄就越灰淡。

若是做成毛领子,那真是绝了,再戴个墨镜,满满的黑涩会大哥的荣华富贵感。

大半天扑棱下来,随后逮着的兔子大多都是树皮那种枯灰色。

枯灰色单看不咋好看,但是做成皮草,只要款式设计的好,依旧阔气的紧。

本想给小花先做一件的,但村长那边是确定收兔毛皮的。

先挣钱,就算不能给小花做皮袄子,有了钱就能给她做新的棉花袄子。

还有野鸡的毛也能用来做羽绒袄子,羽绒袄子比棉花袄子更保暖的。

“嘿嘿嘿,发财了。”

快要傍晚时,撵了老长时间兔子的仨人,渐渐连带来的麻袋都不够使了。

甚至背着的背篓里也都捆着塞了四五只兔子。

返程前清点。

娘类!竟然撵着了37只!

37只啊!

做梦都不敢做这么美的!

林默一边清点一边将兔子重新分装,一麻袋两只,递了六个麻袋给苗青松。

阿旺也是六个麻袋。

自己则用俩筐子捆塞了12只,背篓前面背一个,后面背一个,死沉,但是还行。

“兔子多了一只……”

“林哥!你留着吧!”不等林默把分配打算说完,苗青松就开腔打断:

“你被阿军他姑讹了两只野鸡,咱们说好了由咱们赔给你的。”

“多的这只归你,咱们再各拿两只兔子出来赔给你。”

阿旺也附和道:

“对,能跟着学手艺就已经是赚了,咱还觉着这样分是咱们占便宜了呢。”

林默听见这些话,心里还怪窝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