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事,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被警察叫醒,这时候我的眼睛已经能看得见了,两个警察过来一左一右扣着我的手带着我去了审讯室。
我老老实实的配合警察。
到了审讯室,我的双手被铐好坐在了被审讯的位置上,很快就有几个警察进来对我进行了审问。
询问的内容大概是:现场的血是怎么回事,你有没有杀人,尸体藏在哪里了,为什么会去11楼。
我听完后一一回答。
“试衣间那里的血是我自己的血,不信的话到时候你们可以去化验,而且我也没有杀人,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搜一下有没有尸体,墙里面的那个跟我没关系嗷,那是我意外发现的,至于我为什么会去11楼,那就很简单了,因为我们那时候在巡逻,然后我们的夜间保安大队长王老巴在11楼出了事情,我担心他,所以我就去了11楼。”
审讯进行了一天的时间,审讯结束后我被提出去安置在了一间房间里面,来到这间房间后我很快就躺下了,警察他们的审讯给我造成的心理压力很大,加上我失血过多本来就是无精打采的,所以躺下没多久,我很快就睡着了。
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又过了一天,这时候我觉到身体上有些不适,查看了一下自己,这才发现我身上又出现了尸斑,我抬起手闻了闻自己手上的皮肤,随后我从皮肤上面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尸臭。
我见到这种情况,皱着眉头觉得有些为难,过去一天一夜了,我还没吃肉,身上又开始尸变了,如果我这种情况被警察撞到,到时候再给我检查身体那就完了,一个没有心脏身上又有尸斑的人还能好好活着,这绝对是一个“医学奇迹”。
我长叹了一声。
“希望早点放出去吧。”
也不知道是凑巧还是警察真的没发现什么,反正下午的时候我就被放了出去,这个时候我的身体上正好尸斑明显,尸臭味道已经开始散发了出去,如果按照这种情况发展,只要我在警局里面再多待几个小时,我可能就暴露无疑了。
只能说我的运气有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