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荒拳

莫要看郑九在几人中岁数最小,说话却最管用,一帮子‘漠鼠’都服他。

以前是这样,眼下同样如此。

“还不是时候,你们也别乱动。如果实在闷得慌,不如像同贵和正山到乌厥人那里做活儿。”

所谓做活儿,便是帮人家打草围子,挖山精和虫草。

“不去,我没那么闲,正经是要练把子力气的。”土狼泄气。

“也好。”郑九不勉强,“安稳待着,那事儿等我回来再说。”

郑九说罢,掏出一把碎银交给土狼,便下山了。

这一去便是半个月,郑九回到山上时,浑身是血污,羊皮袄都变成黑褐色的了。

黑马更惨,刚长了点膘,又给硬生生的瘦了回去,尾巴也断了。

一回到山里,便撒欢去了魔音谷深处,头都不带回的。

这次郑九摸到多纳尔部很深的地方,宰杀了一名百夫长和两名胡兵,但依然没找到那名胡将。

回来时,也如第一次那般惊险,且战且退,但远比之前自信的多。

伤都是皮外伤,吃顿手抓羊肉,全都能给补回来。

但人和半月前不一样了,土狼和同贵都这么说,但哪里不一样,这俩憨货说不上来。

郑九沉思,回想与那百夫长的搏杀,凶险与感悟同样多。

他不是百夫长的对手,尤其在气力方面,关键要命的时候,脑子里忽然出现一幅图画,是那拳经上打把式的小人。

心随意动,郑九左拳做金刚握,拇指内藏于食指骨节下,翻腕的同时臂膀扭转,指尖一扫轻易撞开了百夫长的肥手。

扭臂的轨迹就像石板蛇甩尾的样子,不好看,但凶狠。

借着这股力道,凸起的拳锋狠狠捣在了百夫长的太阳穴上。

就是图画上那小人的样子。

记忆如此深刻,绝非郑九过目不忘之功,苏举人也曾这般教过,只是当时他人很浑噩。

郑九立刻翻开拳经,再看那些画着小人的图画,眼睛便亮了。

“郑小子在洞里比划什么?”

“打拳。”

“这样么……嘿嘿,你来试试。”土狼嘻嘻哈哈。

“不跟你闹,那事儿你跟他提了么?”同贵恼火。

“说了,说了好几次了。”

“那郑哥儿怎么说呀。”

“我哪儿知道,你一会儿自己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