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识食物者为俊杰

因为刚才炒出来的糖色是不会有甜味的,需要再加入一勺白糖,搅拌搅匀后盖上盖子小火烧至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转瞬即逝,于知乐打开盖子,吸了一口气。

“哇,好香啊!”

她用筷子把香料都夹出来,大火把汤汁收至粘稠,最后撒上小葱花点缀。

于知乐趁热夹起一块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的猪蹄。

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肥而不腻。

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软烂入味,香味十足。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脂肪已经大部分融化,留下的是满满的胶原蛋白与恰到好处的油脂香,咀嚼之时,丰富的胶原蛋白在口中缓缓释放,口感独特,带着一丝黏腻感又不失顺滑。

“好吃!比周慎行那个大猪蹄子的手好吃一百倍!”

“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见几回。”

于知乐端着一盆红烧猪蹄走到院子里。

“煤球,糯米,快来,有好吃的!”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不知从哪个角落里蹿了出来。

“来,让我们红尘作伴,吃的白白胖胖!”

周慎行依旧蹲在大树上,盯着院子里的动静。

“太过分了!就没有人管管我的死活吗?”

“一个两个的净逮着我欺负。”

昨晚让大哥给他留饭,别说饭了,米汤都没剩下一口。

“不管了,美食眼前过,只看不吃是罪过。”

正所谓,识食物者为俊杰。

吃货的人生格言,今天吃喝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吃喝。

思及此,趁着于知乐不注意,周慎行偷偷溜进了厨房。

他急不可耐地夹起一块猪蹄,一口塞进嘴巴里。

酱汁紧紧包裹着每一块猪蹄,每一口都能品尝到层次分明的味道,既有猪蹄本身的醇厚,也有酱汁的浓郁,酱料缓缓渗透进了每一丝肉质之中。

“被百姓弃如敝履的猪蹄竟然这么嫩?”

“软乎乎的,就像小气鬼的小脸蛋一样,轻轻一捏就碎了。”

就在他吃得正起劲时,忽觉后背凉嗖嗖的。

周慎行僵硬地转过头,只见于知乐似笑非笑地站在厨房门口。

“哎呀~抓到一只偷吃的小老鼠。”

她笑眯眯地从身后掏出一根绳子,双手握着绳子的两端抻了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