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未定,时瑾抬头便想见见自己的“救命恩人”。
然后就撞进了一双如墨般漆黑幽深的眸子中,这眼眸似深渊,让人明知道可怕,却又忍不住被其吸引。
时瑾的腰被扣着,一只手也被人牢牢的握住,两人就这么对视着,一瞬间似乎与天地融为一体。
“小姐。”
二丫觉得自己有点多余,但是自家小姐可是要进宫的人了,怎么能和其他男子这么亲密呢?
而且就算自家小姐不进宫,那也不能和其他男人过于亲密。
所以出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暧昧。
被惊扰的两人立刻分开。
时瑾淡定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裙摆,只是面上飞上了两团可疑的红晕。
她对男人福了福身,“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男人惜字如金.“嗯。”
“小姐,您的鞋袜。”
时瑾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开始穿鞋袜。
这个时代对女子不似宋朝那般苛刻,一个男人看了一个女子的脚,这个女子就必须要嫁给这个男人。
但是在外人面前,时瑾还是要注意形象的。
时瑾整理自己期间,男人的目光一直暗暗追随着。
时瑾不一定能察觉到,但是007一定可以。
007告知了时瑾,天生奥斯卡金像奖影后的时瑾面不改色的继续穿好鞋袜。
目光再次触及那白皙小巧的脚丫时,男人觉得手有些痒,于是不动声色地搓了搓手指。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家住何方,小女子择日让家父登门感谢公子的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即使如此,那……”时瑾从袖子里摸出自己的钱袋子,“于公子而言是举手之劳,对小女子却是救命之恩,还请公子务必要收下。”
“这是什么?”
“一些身外之物罢了,小女子现下只有这些,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既是举手之劳,自不会在意什么回报,又何谈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