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新哈布斯堡。
跟上次路过时相比,这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绿洲对荒漠的侵蚀,是悄无声息的。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之前插在路边的道标,就在这短短几天内,已经被绿洲所吞没了,干裂的木板上甚至都变成了深棕色。
远远的,就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巨大树冠,如金字塔般遮蔽了整片天空。
洛萨和般若的身后跟着一名身姿挺拔,穿着亚麻衬衫的年轻弓骑兵,正在缓步前进。
弓骑兵牵着坐骑,脸上露出惊叹的神色:“大人,才一个月没见,神树又变高了。”
洛萨意味深长道:“很快,它会变得更高。”
年轻弓骑名叫扎克,原本是希伯伦城卫军,在昨晚洛萨抵达希伯伦后,转职成了他手底下第一名重装弓骑兵。
重装弓骑兵的全副装备,包括鳞甲马铠,骑弓,全副鳞甲,内衬链甲衫,骑兵短矛还有战锤。
这样一副装备,若是全身披挂,在圣地这种气候下,跟烤箱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具装骑兵的冲击力较弱的原因所在,坐骑负载的重量太高,很难像拉丁骑士(希腊人对法兰克人的称呼)那样拥有一往无前的冲击力。
所以,重装弓骑兵实际上是需要灵活使用的。
若是用他们跟骑兵对冲,则不需要装配马甲和骑弓,以增加战马持久力和冲击力。
若执行袭扰战术,则可以轻装上阵,远程射击。
若是让他们在步兵序列里,则既可以远程使弓射击,也可以近战拎着战锤,狼牙棒砸人脑壳。
他们的武艺也能支持他们这样的作战方式,堪称是全能型骑兵。
当然这样做肯定是很浪费的,比如,重装弓骑兵使用的骑矛,肯定不如拉丁骑士的骑枪在骑兵对冲时实用。
最佳应用情况,还是得全副武装,远程射箭,射完就拎着战锤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还未靠近,洛萨就感受到了生命之树传递而来的雀跃心情。
一根根藤蔓卷起,簇拥在他们身边,垂下来的枝叶像是小蛇一样轻轻摇曳着,像是在护送,欢迎他的到来。
洛萨感慨道:“生命之树的灵性越来越高了。”
般若点头:“看来,成神对它而言还是很有好处的。”
神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黑非洲和一些未开化部落的图腾神,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
部落间彼此攻伐,掳掠人口,举行献祭,基本上都有她们作为幕后推手,位格上根本算不上有多高,许多巫师都比她们更有资格称神。
“般若,你说,世上现在的超凡力量不断现世,唯独就教会根本拿不出几个有名的超凡者,上帝就不着急吗?”
般若语气平澹地说道:“这个世界,拜火教最鼎盛的时期,甚至都要翻越比利牛斯山,征服高卢了,将整个欧陆拜火教化。那时,也没见她着急。”
洛萨若有所思:“可能,上帝根本就不在乎信仰,若是什么神都要跟图腾神,动物灵这种,要依靠凡人的信仰生存,那位格也太低了。”
扎克听着这渎神之语,脸上却并未流露出什么异样的神情。
他依旧信仰天父,但在洛萨面前,只能靠边站。
“呵,以凡人去揣测上帝的念头,实在有些异想天开。”
就算同是人类,许多底层平民,也根本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是多么穷奢极欲。
正应了那句话: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