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远远的等在法院附近的咖啡馆里,他的身份实在不适合出现在庭审现场。
好在有黛真知子和周琳,随时给他发送消息,通报法庭中发生的一切。
从提起诉讼,到正式开庭,一共只用了几天时间,但双方都准备了非常充足的法律资料,也都聘请了非常知名的律师,在法庭上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
NTR公司一方认为,己方对于岛国广播公司的收购符合岛国法律要求,而岛国广播公司以富士电视台为对象发行新股预约权来进行增资扩股的做法,目的只是为了维持富士产经集团经营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属于明显的不公正行为,应予立刻停止。
岛国广播公司则反驳,NTR的行为并不合法,而是利用了法律漏洞,而且NTR公司的资金来源自国外资本,这样的做法会对岛国广播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导致观众不认可公司的权威性。此外岛国广播公司发行新股预约权的做法也是符合一般商业操作的惯例,并没有违反法律。
法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之后,开始呈上各种证据和传唤相关证人,双方律师围绕这些证据证人以及应该适用的法条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NTR非常诚实的承认,收购岛国广播公司有一些道义上的瑕疵,但这是商业竞争中的常态,而且确实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
同样的道理,即便收购资金来自于国外资本,也并不意味着会对岛国广播公司的价值和广播事业公共性造成影响。
岛国广播公司明显在法律上不占理,只能翻来覆去的围绕着道德问题争论,还说增发行为完全是为了股东利益考虑,最后还是法官听不下去了,严厉的喝止了他们的抗辩。
双方立足的根基完全不同,NTR是完全从法律说话,岛国广播公司尽管占着一点道理,法律上却无法解释。
法庭是一个讲法律而不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也很容易就根据现行法律判断出这场官司的结果,所以在经过一个多小时辩论之后,宣布暂时休庭,等待宣判。
其实这个时候,双方都已经猜到结果了,一方有理有据,一方胡搅蛮缠,就算岛国国内有一些舆论,依然无法左右判决的结果。
十一点,庭审恢复,法官很快宣布了结果。
法官驳回了岛国广播公司给出的增发有利于维持目前经营稳定,企业价值不会受到影响的抗辩,根据岛国法律和过去的案例支持NTR提出的诉讼内容,认为岛国广播公司定向增发的方法是显着的不公平的,严重损害既存股东的利益,必须立刻停止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