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做什么的?”
“小的之前以抄书为生,只是近些年这行不景气,实在是养不活自己了,这才来客栈当伙计。”
她说的坦荡,没有任何心虚。
抄书大多是文人的一种谋生手段,许多家境贫寒的书生,没什么力气干活,而很多是觉得读书人干苦力是丢人,脱不下那长衫,便会选择给那些书店抄书来换取报酬,能赚钱又体面,只是耗费的时间长了些,所以许多读书人都会选择去抄书。
只是人太多了,这行逐渐饱和,竞争力大,又有不少人压价,店家开价一本书十文钱,立马就有人跳出来说自己八文也能干,通过压低价格来获取岗位,可有人八文,就有人六文钱能干,如此,价格越来越度低。
单靠抄书已经不足以养活自己了,那些读书人只能另谋生路。
只是放下笔墨来干苦力的人,倒是少。
纳兰镜闻仔细看了她的手,确实食指,中指,无名指指腹有明显的厚茧,说明她之前的确经常使用笔。
“既然来客栈当伙计,那为何要选这个客栈?”
这个客栈不仅是在荒郊野岭,来的人也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不仅不好应付,且大多都没什么钱,她去城中那些大客栈不比这里强?
纳兰镜闻紧盯着她,试图从她脸上看出些什么。
她直直抬眸,同纳兰镜闻对视,毫不胆怯。
“您也知道大客栈会比这里好,可大家都知道,一份好的活计自然有许多人去争,可小的没什么力气,之前也没干过这种活,自然争不过她们,只有这的老板愿意雇我,给我一口饭吃。”
旁边的萧从钰微怔,倒没想到过是这个原因,她在朝中待久了,也没怎么体验过寻常百姓是如何挣钱的,刚刚纳兰镜闻提出的问题,她也同样疑惑,为什么放着大好的客栈不去而来这个荒郊野岭的客栈。
这个原因听起来倒是合情合理,好的活计肯定有许多人去争,优先选力气大会做事的,而她们这种读书人,争不过也正常。
她看向纳兰镜闻,“小姐,我看她不似在说假话。”
那小二笑了笑,道:“说来也惭愧,实在是丢人,让各位客官见笑了。”
萧从钰摆摆手,“靠自己双手挣钱,不是丢人。”
至少坦坦荡荡,不靠偷也不靠抢,哪里是什么丢人?
纳兰镜闻还是没说话,只是听着她们两人客套,半晌,才徐徐开口:“你下去吧。”
“好嘞!”
等人走后,萧从钰见纳兰镜闻没什么表示,便把手中的药喂给了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