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大明盐政(二)

大明建立初期,仍有部分前元势力在北方进行反抗活动,太祖虽多次征讨,仍未能完全消除,于是朝廷在北方设置了九个边防重镇,约有八十万大军,以此来防御前元残余势力的侵扰。

这样一来九边则需要大量的军需物资,尤其是粮食,然而这些地区大都道路崎岖,路途遥远,产粮少而且运输不便。

洪武三年六月,山西布政司官员针对九边军屯和税粮供给不足的现象,向朝廷提出征召商人运粮可以为大明节省大量开支,并且又能保证边防粮饷充实,而朝廷则给予商人食盐作为补偿,双方均得利,太祖同意此意见,并开始在全国实行开中法。

首先,由朝廷户部贴出榜文,写明纳粟地区、上纳种类以及数量等基本内容,然后商人将米粮运送到指定边仓,称为报中,除纳粮开中外,还有纳钞、布、马、茶、草、铁等中盐的情况。

其次,仓官将商人所纳粮食的品种、数量、应支的引盐数以及商人的籍贯、体貌特征等都如实填写在盐粮勘合上,并在中线处盖章,一式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发给商人,称为勘合,作为纳粮支盐的凭证,另一份则由官府送到各地的都转运盐使司或者盐课提举司,称为底簿。

商人持勘合到指定盐运司,运司运使将勘合与所收底簿内容进行比对无误后,则会签发盐引,注明‘派讫’二字,准许盐商到盐场支盐,在排队等候支盐这段期间被称为守支。

支盐后,商人须到各地批验所(两淮是仪真和淮安批验所)进行检斤过秤,无误后,盐商将盐运到指定售卖区域进行贩卖,称为市易。

朝廷为加快流通过程,会签派一些当地富户,令其承买商人运到引岸的食盐。

最后,盐商需将引纸在五日内缴还当地官府,称为‘退引’,至此,一个开中过程宣告结束。

靖难之役后,太宗即位,当时除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继续开中外,其他各卫均停,专以北平开中为重点。

而且此时还打破了太祖时期制定的四品以上官员家人,不得与民争利的规定,允许大小官员、军民人等皆中,且支盐无须排队。